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国有企业如何才能闯出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笔者认为,企业要走出新路子,就必须在企业会计管理体制上寻求创新。
如何创新?截至目前,可采用三种创新的会计管理模式,它们分别是会计监督制、会计委派制和财务总监制。
会计监督制
会计监督不仅是企业发现过去经营发展中的弊端、漏洞与不足的依据,也是企业对现阶段经营发展的一种促进力量,是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在各个项目投资中取得最大效益的保证;它还是企业在未来的经营发展中的风向标,企业可以根据会计监督下的财务管理的成果,来决定未来几年内的发展目标,并作出相应的投资计划,做到有据可依、有的放矢。
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政府派驻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反映,并在此过程中达到实施直接监督的目的。应该说,会计委派制由于从编制上实现了会计独立,形成“超然会计”的局面,从而能够全面、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防止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但是,它的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
一是它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相悖。这种体制,不仅 会导致会计其他职能萎缩,而且容易使企业会计的管理重新走上“政企不分”的老路。
二是不符合政府机构精简的原则,各级政府的会计专设机构再派出会计人员的再监督成本大,违背成本效益原则。
财务总监制
财务总监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其对国有企业的绝对控股(或者控制)地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直接派出财务总监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