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大连工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4所轻工业院校之一,原隶属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半个多世纪来,学校逐渐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艺、文、管、经六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以培养食品、轻工、纺织、艺术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
二、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
三、招生计划说明
1.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地生源变化情况和生源质量、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计划,并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学校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的比例为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3.对于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可编制“0”计划,以便校考合格考生可以正常填报志愿,若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4.各专业均不限制语种、男女生录取比例。
5.设计学类按专业大类招生,所包含专业不再分设招生计划。
四、录取办法
1.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与办法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专业对实行“3+3”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要求;对实行“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限再选科目要求。
2.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美术类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
表演专业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山西、江西等五省份,录取参加大连工业大学校考合格的考生;在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六省份,录取参加省级统考表演(服装表演)类合格的考生。
(2)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美术类专业外语成绩须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表演专业不限定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满分按照750分进行折合;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满分按照300分进行折合。
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① 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2 +专业课成绩。
② 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 专业课成绩。
3.学校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但在安排专业时使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4.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表演专业为服装表演培养方向,身高最低要求限定为男性182cm(含)以上,女性170cm(含)以上。
五、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咨询电话:0411-86323661
电子邮箱:zsbgs@dlpu.edu.cn
招生网站:http://zsb.dep.dlp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各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简章经辽宁省教育厅核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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