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讯 (记者 陈显婷 占尘雪 通讯员 卜惠萍)“我们有自己的律师啦!”8月29日上午,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杭州市胜蓝实验小学举行。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浙江法豆律师事务所、拱墅区司法局、拱墅区教育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仪式上,杭州市胜蓝实验小学校长崔建军表示,相信在各方的深度合作下一定能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教育建设。他指出,本次教育基地的启用,为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提供了有效途径,胜蓝实验小学将以此为依托,充分发挥好基地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
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程林、浙江法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魏宏岩、杭州市胜蓝实验小学书记杨森毅共同签署了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浙江省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赵元成、拱墅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董黎丽,拱墅区教育局科长钟雅文,浙江法豆律师事务所律师顾野青、杭州市胜蓝实验小学校长崔建军和书记杨森毅为“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实践基地”揭牌。
赵元成副主任介绍,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将联合浙江法豆律师事务所继续与杭州市胜蓝实验小学共同探索和实践更多符合学生认知特点、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法治教育经验。同时,中心不断开拓法治实践板块,让青少年在生动有趣的“沉浸式”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本领。
胜蓝实验小学书记杨森毅表示:“建立‘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基地’是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对于全面提升青少年遵纪守法、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净化校园环境,具有重要和长远的意义。”
(责任编辑 余新花 赵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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