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3〕5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特将西安市庆华中学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要求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民同招、坚持控辍保学、坚持计划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招生计划
七年级9个班,共450人。
学区范围
庆华小学(庆华集团公司、庆华社区、朝阳社区、胶木厂)
招生对象
具有西安市庆华中学学区范围内正式户籍、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批准。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8日至20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地点:志远楼(高中部)一层
具体安排:
7月8日—7月10日 庆华社区
7月11日—7月14日 庆华集团公司
7月15日—7月16日 朝阳社区、胶木厂
7月17日—7月20日 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随迁子女
资格审核程序
01打印信息审核登记表
学生及家长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审核登记表》)。
02审核入学信息
(1)学区学生进行入学信息审核时查验原件,留存《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入学资料复印件。
(2)非学区学生(优抚对象适龄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子女,公租房廉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随迁子女)进行入学信息审核时留存学生流出证明原件及《信息审核登记表》,同时查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需携带的资料
1.学区学生
学区适龄少年及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房产证明、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及《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2.非学区学生
(1)优抚对象适龄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需携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集体户人员子女需携带资料:
父母以及儿童少年户口所在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一页上,居住证明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3)挂靠户、空挂户人员子女需携带资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儿童少年户口所在页,父母户口所在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一页上;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明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4)公租房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需携带资料:
廉租房协议、公共租赁住房协议、户口簿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5)随迁子女需携带“四证”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四证”具体如下: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灞桥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领取报名条
审核通过后,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公办学校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因城区改造拆迁村民适龄子女入学信息在原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审核顺序与招生入学顺序无关,建议家长错时前往,避免聚集。
有序入学
7月23日起根据摸底、入学信息审核及报名情况,按以下程序安排不同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
1.依次安排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区内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优抚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有序入学。
2.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安排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挂靠户及空挂户人员适龄子女、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和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3.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安排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依据《灞桥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计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参考个人意愿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区教育局要求登记。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区教育局要求登记。
遵循“自愿申请、有序开展、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扫码识别 相关文件
联系电话
西安市庆华中学电话:83317928 83317898
灞桥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3618913
学校地址
学校位于灞桥区田洪正街218号,可乘416路、132路、231路公交车或者地铁9号线田王站D出口向北200米即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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