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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杰:育才兴企、技能强基: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
2025-02-1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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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目的就在于激发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主动性,夯实企业人才培养主阵地,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

  推动技能强企工作是时代之需、发展之要

  推动技能强企是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技能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技能人才成长有其天然规律,优秀的技能人才绝非课堂、院校能培养出来的,而是需要在生产服务一线长期历练打磨、学习锻炼。技能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从培养标准制定、培训课程开发、培训组织实施,到培养效果评价和落实就业等都需要企业的参与。因此,企业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应成为需求的提出者、标准的制定者、培养的组织者、评价的实施者,推动建立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技能人才开发体系。

  推动技能强企是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挑战的关键举措。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技术创新和迭代的速度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代,创新成为企业的立命之本,人才成为企业的发展之基。创新不仅仅需要大批的技术专家,也需要千千万万扎根于生产一线的技能劳动者。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技术创新的探索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是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推动技能强企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国家层面应对全球经济和技术格局变化的战略选择。

  推动技能强企是构建国家竞争力新优势的核心路径。技能短缺是目前全球面临的共性问题,如何瞄准产业发展趋势,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关系到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能否顺利实现,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全球化和技术快速迭代的双重驱动下,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必须通过提升员工技能水平来适应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只有不断加强企业的技能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才能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为国家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技术储备。技能强企不仅是企业内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的有效手段,更是应对国内外激烈竞争、抢占科技制高点的战略布局。

  优匹配、重培评、强激励,谋划技能强企重点工作

  《意见》基于对技能人才供需情况的准确判断,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明确要求,围绕“优匹配、重培评、强激励”制定系列举措,在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展现新作为。

  一是强调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匹配,提高技能人才供给效率。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不断发生变化,新产业、新职业不断涌现,大多数职业所需要的核心技能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需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供给,确保人才培养方向与产业发展方向相一致,与企业需求相契合。《意见》提出要深入分析行业发展趋势,摸清重点行业企业用工需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及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就业需求目录。自下而上形成培训需求,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的项目化显性化培训模式,培养更多理论素养高、实践能力强的技能人才,满足企业技能人才需求。

  二是着力抓培养、抓评价,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和评价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两个核心环节,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是确保技能匹配和衡量人才价值的关键所在。《意见》提出大力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同时拓展学徒的培训范围,将与企业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纳入学徒范围,缩短“学校与职场”的距离,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同时,在评价方面,《意见》赋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提出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效果明显的技能人才,可打破限制由企业直接认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也可直接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评价。此外,为适应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意见》提出支持数字领域龙头企业参与开发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教育培训资源;支持“智改数转”企业以订单、定制、定向、项目化培训等方式加强数字人才培养。

  三是强化物质精神双激励,激发技能人才发展活力。当前,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国技能人才队伍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社会认同不够等方面。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我国技能劳动者待遇长期偏低、社会地位不高,技能劳动者工资作为引导劳动者进行技能人力资本投资的信号功能被抑制。《意见》提出要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强调国有企业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同时,加大对企业技能人才的表彰激励,各种评选和荣誉要向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可以结合实际将企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引进目录和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另外,为强化对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激励,稳定技能岗位劳动者队伍,《意见》首次提出企业可依法与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培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

  协同、共享、共赢,构建技能融合发展新生态

  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着支撑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培育新质生产力和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历史使命。应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融合发力的技能生态,推动技能人才供给数量、质量、结构和配置效率动态性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将外生的制度设计转化为技能人才培养内生的发展动力。

  一是立足协同、融合,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由政府、院校、行业、企业四方联动,覆盖了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流程,形成了“行业企业出岗位、定标准、管评价,院校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资源,政府给政策、给资金、管服务”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用人主体、培养主体、评价主体精准对接和融合发展。

  二是立足共建、共享,提高企业培养供给能力。为推动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融合发展,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促进产业、人才、培训、创新的延伸融合,《意见》提出依托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企业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支持企业依托职业学校、企业培训中心等建设工匠学院;支持企业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产业园等。

  三是立足多元、可持续,强化技能强企的资金保障。目前,在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资金投入方面,还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成本分摊机制尚不健全、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特别是由于人才培养的回报周期长、技术更新的速度又快,使得部分企业在投入方面踟蹰不前。《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多元经费投入机制,统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产业引导基金、职工个人付费等多种渠道,形成“政府补助+产业引导+企业主体+个人投入”的成本分摊机制,共同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

  作者:陈玉杰,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职业与技能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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